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GB1395-92】
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 GB 13955 — 92
Installation and operation of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
低壓配電系統中裝設漏電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護保器)是防止電擊事故的有效措施之
一,也是防止漏電引起電氣火災和電氣設備損壞事故的技術措施。但安裝漏電保護器后,仍
應以預防為主,并應同時采取其它各項防止電擊和電氣設備損壞事故的技術措施。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正確選擇、安裝、使用電流動作型漏電保護器及其運行管理工作的有關
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工作電壓為交流 50Hz 、 220/380V 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供用電系統。
本標準所指的漏電保護器,是指當電路中的漏電電流超過允許值時,能夠自動切斷電源
或報警的漏電保護裝置,包括各類漏電斷路器、帶漏電保護的插頭(座)、漏電保護繼電器、
漏電火災報警器、帶漏電保護功能的組合電器等。
2 引用標準
GB 3787 手持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
GB 6829 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
GB 4776 電氣安全名詞術語
GB 9706.1 醫用電氣設備 第一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JB 1284 低壓斷路器
3 術語
3.1 直接接觸 direct contact 人體、家畜與帶電導體的接觸。
3.2 間接接觸 indirect contact 人體、家畜與故障情況下變為帶電的設備外露導電部分的接觸。
3.3 沖擊電壓不動作型
漏電保護器 impulse voltage non-operating type residual currc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 漏電保護器呈閉路狀態時,在規定的沖擊電壓作用下不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3.4 總保護 main protection 漏電保護器安裝在低壓電網電源端或進線端實現對所屬網絡的整體保護。
3.5 分級選擇性保護 selective section protection 漏電保護器分別裝設在電源端,支(干)線路、負載端、構成兩級及以上的漏電保護系統,
且各級漏電保護器的漏電動作電流值與動作時間協調配合,實現具有選擇性的分級保護。
3.6 組合式漏電保護器 assemble type 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
用檢測互感器、漏電繼電器、斷路器或聲光報警裝置等獨立元件分別安裝,通過電氣
連接組合成的漏電保護器。
4 漏電保護器的應用
4.1 對直接接觸的防護
4.1.1 漏電保護器只作為直接接觸防護中基本保護措施的附加保護。
4.1.2 用于直接接觸電擊防護時,應選用高靈敏度、快速動作型的漏電保護器。動作電流
不超過 30mA 。
4.2 對間接接觸防護
4.2.1 間接接觸電擊防護,主要是采用自動切斷電源的保護方式,以防止發生接地故障時電
氣設備的外露可導電部分持續帶有危險電壓而產生電擊的危險。
4.2.2 在間接接觸防護中,采用自動切斷電源的漏電保護器時,應正確地與電網的系統接地
型式相配合。
4.2.3 用于間接接觸電擊防護時,漏電保護器在各類系統接地型式(參見附錄 A)中的正確
使用:
4.2.3.1 TN 系統
a. 在 TN 系統中,當電路發生絕緣損壞故障,其故障電流值小于過電流保護裝置的動
作電流值時,需裝漏電保護器;
b. 在采用漏電保護器的 TN系統中,使用的電氣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可根據電擊防護
措施具體請況,采用單獨接地,形成局部 TT 系統。
4.2.3.2 TT 系統
TT 系統的電氣線路或電氣設備、應優先考慮裝設漏電保護器,作為防電擊的保護措施。
4.3 對電氣火災的防護
4.3.1 為防止電氣設備與線路因絕緣損壞引起的電氣火災,宜裝設當漏電電流超過預定值
時,能發出聲光信號報警或自動切斷電源的漏電保護器。
4.3.2 為防止電氣火災而安裝的漏電保護器、漏電繼電器或報警裝置,與末端保護的關系
宜形成分級保護。
4.4 分級保護
4.4.1 為了縮小發生人身電擊及接地故障切斷電源時引起的停電范圍,漏電保護器的分級
保護一般分為兩級。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動作時間應協調配合。
4.4.2 安裝在電源端的漏電保護器應采用低靈敏度延時型的漏電保護器。
4.5 必須安裝漏電斷路器的設備和場所
a. 屬于Ⅰ類的移動式電氣設備及手持式電動工具 1) ; b. 安裝在潮濕,強腐蝕性等環境惡劣場所的電器設備;
c. 建筑施工工地的電氣施工機械設備;
d. 暫設臨時用電的電器設備;
e. 賓館、飯店及招待所的客房內插座回路;
f. 機關、學校、企業、住宅等建筑物內的插座回路;
g. 游泳池、噴水池、浴池的水中照明設備;
h. 安裝在水中的供電線路和設備;
i. 醫院中直接接觸人體的電氣醫用設備 2) ; j. 其它需要安裝漏電保護器的場所。
注:1)電氣產品按防電擊保護絕緣等級可分為 0 、Ⅰ、Ⅱ、Ⅲ四類。Ⅰ類為產品的防電擊
保護不僅依靠設備的基本絕緣,而且還包含一個附加的安全預防措施。其方法是將可
能觸及的可導電的零件與已安裝的固定線路中的保護線聯接起來,以使可觸及的可
導電的零件在基本絕緣損壞的事故中不成為帶電體。
2)根據 GB 9706.1 指 H 類醫用設備。
4.6 報警式漏電保護器的應用
對一旦發生漏電切斷電源時,會造成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的電氣裝置或場所,應安裝報
警式漏電保護器。如:
a. 公共場所的通道照明、應急照明;
b. 消防用電梯及確保公共場所安全的設備;
c. 用于消防設備的電源,如火災報警裝置、消防水泵、消防通道照明等;
d. 用于防盜報警的電源;
e. 其它不允許停電的特殊設備和場所。
4.7 可不裝設漏電保護器的設備
a. 使用安全電壓供電的電氣設備;
b. 一般環境條件下使用的具有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電氣設備;
c. 使用隔離
變壓器供電的電氣設備;
d. 在采用了不接地的局部等電位連接安全措施的場所中使用的電氣設備;
e. 在沒有間接接觸電擊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
5 漏電保護器的選用
5.1 漏電保護器的技術條件應符合 GB 6829 的有關規定,并具有國家認證標志,其技術額定
值應與被保護線路或設備的技術參數相配合(參見附錄 B)。
5.2 根據電氣設備的供電方式選用漏電保護器
a. 單相 220V 電源供電的電氣設備應選用二極二線式或單極二線式漏電保護器;
b. 三相三線式 380V 電源供電的電氣設備,應選用三極式漏電保護器;
c. 三相四線式380V電源供電的電氣設備,或單相設備與三相設備共用的電路,應選用
三極四線式、四極四線式漏電保護器。
5.3 根據電氣線路的正常泄漏電流,選擇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
5.3.1 選擇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值時,應充分考慮到被保護線路和設備可能發
生的正常泄漏電流值,必要時可通過實際測量取得被保護線路或設備的泄漏電流值。
5.3.2 選用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不動作電流,應不小于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正常泄漏電
流的最大值的 2 倍。
5.4 根據電氣設備的環境要求選用漏電保護器
a. 漏電保護器的防護等級應與使用環境條件相適應;
b. 對電源電壓偏差較大的電氣設備應優先選用
電磁式漏電保護器;
c. 在高溫或特低溫環境中的電氣設備應優先選用電磁式漏電保護器;
d. 雷電活動頻繁地區的電氣設備應選用沖擊電壓不動作型漏電保護器;
e. 安裝在易燃、易爆、潮濕或有腐蝕性氣體等惡劣環境中的漏電保護器,應根據有關
標準選用特殊防護條件的漏電保護器,否則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5.5 對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的選擇
5.5.1 手持式電動工具、移動電器、家用電器插座回路的設備應優先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
流不大于 30mA 快速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5.5.2 單臺電機設備可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為 30mA 及以上,100mA 以下快速動作的漏
電保護器。
5.5.3 有多臺設備的總保護應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為 100mA 及以上快速動作的漏電保
護器。
5.6 對特殊負荷和場所應按其特點選用漏電保護器
5.6.1 醫院中的醫療電氣設備安裝漏電保護器時,應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為 10mA 、快
速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5.6.2 安裝在潮濕場所的電氣設備應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為 15 ~ 30mA 、快速動作的
漏電保護器。
5.6.3 安裝于游泳池、噴水池、水上游樂場、浴室的照明線路,應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
為 10mA 、快速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5.6.4 在金屬物體上工作, 操作手持式電動工具或行燈時,應選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為
10mA 、快速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5.6.5 連接室外架空線路的電氣設備應選用沖擊電壓不動作型漏電保護器。
5.6.6 帶有架空線路的總保護應選擇中、低靈敏度及延時動作的漏電保護器。
6 漏電保護器的安裝
6.1 漏電保護器的安裝要求
6.1.1 漏電保護器的安裝應符合生產廠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6.1.2 漏電保護器的安裝應充分考慮供電線路、供電方式、供電電壓及系統接地型式。
6.1.3 漏電保護器的額定電壓、額定電流、短路分斷能力、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分斷時間
應滿足被保護供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的要求。
6.1.4 漏電保護器的安裝接線應正確,在不同的系統接地形式的單相、三相三線、三相四
線供電系統中漏電保護器的正確接線方式如表 1 。
6.2 漏電保護器對低壓電網的要求
6.2.1 漏電保護器負載側的中性線,不得與其它回路共用。
6.2.2 當電氣設備裝有高靈敏度的漏電保護器時,則電氣設備單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最
大可放寬到 500 Ω,但預期接觸電壓必須限制在允許的范圍內。
6.2.3 裝有漏電保護器保護的線路及電氣設備,其泄漏電流必須控制在允許范圍內,同時應
滿足本標準第 5.3.2 的規定。當其泄漏電流大于允許值時,必須更換絕緣良好的供電線路。
6.2.4 安裝漏電保護器的電動機及其它電氣設備在正常運行時的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
0.5M Ω。
6.3 安裝漏電保護器的施工要求
6.3.1 漏電保護器標有負載側和電源側時,應按規定安裝接線,不得反接。
6.3.2 安裝帶有短路保護的漏電保護器,必須保證在電弧噴出方向有足夠的飛弧距離。飛
弧距離大小按漏電保護器生產廠的規定。
6.3.3 組合式漏電保護器外部連接的控制回路,應使用銅導線,其截面積不應小于 1.5mm 2 。
6.3.4 安裝漏電保護器后,不能撤掉低壓供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的接地保護措施,但應按 6.1.4 條及 6.2.1 中的要求進行檢查和調整。
6.3.5 漏電保護器安裝后,應操作試驗按鈕,檢驗漏電保護器的工作特性,確認能正常動作后才允
許投入使用。
6.3.6 漏電保護器安裝后的檢驗項目
a. 用試驗按鈕試驗 3 次,應正確動作;
b. 帶負荷分合開關 3 次,均不應有誤動作。
6.3.7 安裝時必須嚴格區分中性線和保護線,三極四線式或四極式漏電保護器的中性線應接入漏
電保護器。經過漏電保護器的中性線不得作為保護線,不得重復接地或接設備外露可導電部分。
保護線不得接入漏電保護裝置。
7 漏電保護器的運行和管理
7.1 漏電保護器在投入運行后,使用單位應建立運行記錄(運行記錄樣式參見附錄 C)并建
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7.2 漏電保護器投入運行后,每月需在通電狀態下,按動試驗按鈕,檢查漏電保護器動作是
否可靠。雷雨季節應增加試驗次數。
7.3 雷擊或其它不明原因使漏電保護器動作后,應作檢查。
7.4 為檢驗漏電保護器在運行中的動作特性及其變化,應定期進行動作特性試驗。
特性試驗項目:
a. 測試漏電動作電流值;
b. 測試漏電不動作電流值;
c. 測試分斷時間。
7.5 退出運行的漏電保護器再次使用前,應按 7.4 條規定的項目進行動作特性試驗。
7.6 漏電保護器進行動作特性試驗時,應使用經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合格的專用測試儀器,
嚴禁利用相線直接觸碰接地裝置的試驗方法。
7.7 漏電保護器動作后,經檢查未發現事故原因時,允許試送電一次,如果再次動作,應查明
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時對其進行動作特性試驗,不得連續強行送電;除經檢查確認為漏電保
護器本身發生故障外,嚴禁私自撤除漏電保護器強行送電。
7.8 定期分析漏電保護器的運行情況,及時更換有故障的漏電保護器。
7.9 漏電保護器的動作特性由制造廠整定,按產品說明書使用,使用中不得隨意變動。
7.10 漏電保護器的維修應由專業人員進行,運行中遇有異常現象應找電工處理,以免擴大
事故范圍。
7.11 在漏電保護器的保護范圍內發生電擊傷亡事故,應檢查漏電保護器的動作情況,分析
未能起到保護作用的原因,在未調查前應保護好現場,不得拆動漏電保護器。
7.12 使用的漏電保護器除按漏電保護特性進行定期試驗外,對斷路器部分應按低壓電器
有關要求定期檢查維護。
另漏電保護器安裝與運行中常見問題的探討:
1 rcd靈敏度的選擇
筆者曾發現,有些電氣安裝人員在浴室等觸電危險性很大的場所,安裝了動作電流為10 mA或6 mA的rcd。理由是因為浴室潮濕,只有裝設動作電流較小的rcd,才能在發生人身觸電時使人員及時脫離電源。
實際上,依據國際電工標準,通過人體的交流工頻電流不超過30 mA時,人體不會因發生心室纖維性顫動而死亡,它與人體潮濕程度、接觸電壓高低無直接關系。因此,國際電工標準在所有防人身電擊的條文中,都規定采用動作電流不大于30 mA的rcd。筆者認為,上述場所選用靈敏度高、動作電流不超過10 mA的快速型rcd并不好。原因是10 mA和30 mA的rcd在防人身觸電的效果上是相同的,都可以使人免于發生心室纖顫而死亡。10 mA rcd價格貴,不適于廣泛采用;且其額定不動作電流僅5 mA,在浴室等潮濕場所因線路泄漏電流較大,容易引起頻繁的誤動作并導致停電,最終是人們往往將rcd短接或拆除,使線路失去接地故障保護,造成更大的危險。
rcd的選用原則應該是:rcd的額定電壓、額定電流、分斷能力等性能指標應與線路條件(線路不平衡的泄漏電流、電磁干擾等)相適應;rcd的類型與供電線路、供電方式、系統接地類型和用電設備特征相適應,而不應片面追求動作電流小的rcd。
一般只在觸電后可能導致嚴重二次事故的場合,或為了保護兒童或病人時才選用動作電流在10 mA以下的快速型rcd。對于Ⅰ類手持電動工具,應視其工作場所危險性的大小,安裝動作電流為10~30 mA的快速型rcd。選擇動作電流還應考慮rcd制造的實際條件。如純電磁式產品的動作電流很難做到40 mA以下,故不應追求過高靈敏度的電磁式rcd。在分級保護的情況下,選擇動作電流還應考慮分級保護選擇性的需要,總保護宜裝靈敏度較低的或有少許延時的 rcd。對于照明線路,宜根據泄漏電流的大小和分布,采用分級保護的方式。支線上選用高靈敏度的rcd,干線上選用中靈敏度rcd。
2 rcd防止觸電事故的范圍
不少人認為,只要rcd能正常運行,即可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實際應用中,在一些情況下rcd是不會動作的:
(1) 發生相零或相相觸電
當人體接觸相零(或相相)時,人體電阻相當于一個負載,此時盡管人站立在大地上,但是通過人體的觸電電流經分流后,絕大部分由相零(或相相)導線形成回路,而觸電電流經大地回配電變壓器的只是極小部分,該電流無法使rcd動作。《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一般要求》(GB6829-95)中規定:“漏電保護器對同時接觸被保護電路兩線所引起的觸電危險,不能進行保護”。
(2) 特殊場合下
rcd所以能保護人身安全,其動作原理始終離不開人體觸電電流要由被保護線路與大地形成回路才能使rcd可靠動作。如人站在絕緣體上觸電時因觸電電流無法經大地流回配變而使得rcd無法動作。
(3) 低壓電網的漏電電流與觸電電流不對應據有關資料介紹,我國農村高低壓(高壓10 kV,低壓380/220 V)配電線路長度比例為1:6,而一些發達國家高低配網的比例為1:0.5。由此可知,我國農村電網的供電半徑大、用戶多且三相負載不平衡,因此農村低壓線路的漏電大是無法避免的。當發生室外觸電時,將會引起漏電電流與觸電電流不對應,導致rcd不動作,這種現象是正常的,是線路漏電電流太大而引起的。若要消除這種漏電電流與觸電電流的不對應現象,可采取2種方法:在分支線上合理配置分級保護;降低線路漏電,使之小于50 mA。
(4) 線路絕緣阻抗降低
線路絕緣阻抗降低也會造成rcd拒動。 在三相不接地電網系統中,這一問題尤為突出。由圖1可見,如果保護rcd的安裝位置不恰當,當人體觸電后,通過人體的電流流經2組分布電容構成回路。經第1組的電流,rcd能檢測出來,而經第2組的電流,rcd則檢測不出來。如果第2組的電容較大,則將造成rcd拒動作。
圖1 安裝位置不當造成rcd拒動示意
3 選型不當引起越級跳閘
在過去的10年里受經濟和生產條件的限制,對rc d的安裝要求是,在農村則強調安裝總保護開關,在城市則以安裝末端保護為主。
為減少停電范圍和防止火災,近幾年,在農網改造過程中均要求對漏電保護實施分級保護。但在實際使用中,由于缺少對rcd動作原理、分級保護原則的了解,分級保護用的rcd常常未能在動作時間和電流上互相配合,往往是下一級rcd因漏電動作跳閘的同時,由于靈敏度不夠,上一級剩余電流動作 rcd也一起斷開,引起越級跳閘,從而失去了分級保護的意義和作用。
在實施分級保護時,若只有動作電流的級差配合,將會經常發生越級跳閘的現象而達不到分級保護的應有效果。故實施分級保護時除應有額定動作電流的階梯外,還應注意額定動作時間的階梯。動作時間階梯的級差值應以國標規定的0.2 s為準。要真正實施分級保護縮小事故停電范圍,提高供電可靠性,在漏電保護選型時必須具備2個條件:(1)額定動作電流級差,第二級保護是第一級保護的2 倍;(2)動作時間級差,第二級保護較第一級保護動作時間增加0.2 s。
4 只裝家用rcd不裝分支線路rcd
在某些農村地區,為了減少分支線路的停電機會,村電工只強調安裝家用rcd而不裝各分支線路的rcd,結果是,在室外線路上發生觸電事故或因臺風、雷擊引起斷線落地故障時,就沒有保護,因而使得觸電傷亡事故難以下降。在室外觸電傷亡事故始終多于室內觸電傷亡事故的情況下,對于只裝家用rcd 而不裝分支線路rcd的漏電保護配置方式應立即予以糾正。
5 rcd試驗按鈕使用中的問題
現在施工驗收時,常用撳按rcd試驗按鈕或模擬接地故障的辦法來檢驗rcd是否能動作,其實這2種方法并不可靠。因前者只能說明rcd本身能否動作,不能說明安裝是否正確,也不能保證在發生接地故障時rcd能動作;而后者只是定性檢測而非定量檢測。正確的方法是使用能測定rcd動作電流、動作時間以及線路和設備正常泄漏電流的
專用儀表來驗收,這樣的驗收結果才準確、可靠。
在1994年rcd安全認證之前,國內絕大部分rcd在用試跳按鈕試跳時,是試不到它的TA(零序電流互感器)和TA與電子線路的耦合部分的,但因TA及耦合部分損壞使rcd拒動而造成的觸電傷亡事故卻時常發生。為此對1994年以前的老產品一定要在被保護線路上作接地試跳。
此外,rcd安裝后應操作試驗按鈕,檢查其工作特性是否符合要求。試驗的方法是:(1)用試驗按鈕試驗3次,在3次試驗中rcd均應正確動作;(2)帶負荷分合開關3次,rcd均不得誤動作;(3)逐相利用試驗電阻作一次接地試驗,rcd應正確動作。為防止燒壞試驗電阻,試驗不宜過于頻繁。